2022年车市大考:勉强及格******
经历4月与11月两个低谷期,2022年车市考卷勉强及格。1月10日,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以下简称“乘联会”)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乘用车市场累计零售量为2054.3万辆,同比增长1.9%,仅比乘联会此前给出的预测增长率高出0.1%。全年车市销量微增与燃油车承压不无关系,在购置税减半政策助力下,2022年燃油车零售量也未能迈过1500万辆关口,而新能源汽车再次成为稳定大盘增长曲线的关键。业内人士认为,汽车行业向电动化、智能化转型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市占率持续增长,2022年可能成为未来车市销量结构调整的分水岭。
燃油车失守1500万辆关口
2022年,燃油车基盘松动。
数据显示,2022年乘用车累计零售量为2054.3万辆,同比增长1.9%,同比净增38.6万辆。应该说,2022年车市站上2000万辆及格线并不容易,由于外部因素影响,2022年3-5月乘用车零售量同比下滑高达103.1万辆。
为刺激汽车市场消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乘联会相关人士表示,购置税优惠政策启动后的6-12月,乘用车零售量同比增长145.2万辆。同时,购置税减半政策最后一个月,车市也迎来最后冲刺期。2022年12月,乘用车市场零售量达216.9万辆,同比增长3%,环比增长31.4%,这也是继2008年以来最强的12月环比增速。
不过,在购置税减半政策强力助推下,2022年车市仍以微增收官,是燃油车市场的整体承压。数据显示,2019年常规燃油车市场零售量为1968万辆、2020年为1818万辆、2021年为1716万辆,2022年仅为1487万辆,同比下降13%。其中,去年12月全国常规燃油乘用车(不含新能源车)零售量为153万辆,同比下降6%,低于上年6-9月同比增长6%的正增长态势。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消费需求支撑力不足有待释放,政策仍需向燃油车中的节能车施以更大力度倾斜,在经济效应和环保要求两者之间寻求平衡”。
不过,燃油车下行的同时,新能源车出手托住车市增长线。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批发量为649.8万辆,同比增长96.3%;新能源乘用车国内零售量为567.4万辆,同比增长90%。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新能源汽车市占率达27.6%,同比提升12.6个百分点。崔东树表示,在购置税减半政策下,新能源汽车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持续走强。
自主品牌借电上位
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攀升,也让自主品牌脱颖而出。
数据显示,2022年12月新能源汽车国内零售渗透率为29.5%,同比提升7个百分点。其中,12月自主品牌中的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51%;豪华车中的新能源车渗透率为22.8%;主流合资品牌中的新能源车渗透率则仅为4.9%。从月度国内零售份额看,12月主流自主品牌新能源车零售份额高达70.6%,同比增加11.4个百分点。
不仅市场份额提升,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出口量也持续增长。数据显示,2022年12月新能源乘用车出口量为7.4万辆。销量排行前三位分别为上汽乘用车、特斯拉中国和比亚迪汽车,单月出口量均破万辆。乘联会相关人士表示:“自主品牌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出口市场获得明显增量,头部传统车企转型升级表现优异,比亚迪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等传统车企品牌份额提升明显。”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的提升,2022年车企销量座次排名也发生变化。根据乘联会公布的广义乘用车批发销量显示,2022年排行前三位的分别为比亚迪、一汽-大众和吉利汽车,2021年排行榜前两位则为一汽-大众和上汽通用。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3月比亚迪已反超上汽大众,登上国内乘用车零售量排行榜第三位,这也是前三位中唯一一家新能源车企。而在2022年,比亚迪也正式宣布“断油”转型新能源车企。
据了解,在比亚迪的销量结构中,除纯电动车型外,混动、插电式混动等新能源车型也成为其摘得全年销冠的重要贡献者,而消费者对混动车型接受程度的提升,在乘联会的统计数据中也得到验证。数据显示,2022年12月纯电动乘用车批发销量为56.3万辆,同比增长33.6%;插电式混动乘用车批发销量为18.7万辆,同比增长127.1%,普通混合动力乘用车批发销量为6.48万辆,环比增长7%。
此外,在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销量提升下,高端市场格局也在改变。崔东树表示:“中国车市的高端豪华车主要为德系品牌。但在电动化浪潮下,近期高端豪华汽车市场中的新能源车型也表现较强,其中主力就是自主品牌,包括红旗、蔚来等。”
2月将迎车市开门红
尽管2022年车市销量同比增长仅为1.9%,但对于2023年的车市表现,乘联会方面依旧给出乐观判断。
乘联会方面预计,2023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将提升至850万辆,总体狭义乘用车销量为2350万辆,2023年新能源渗透率将达36%。
对于新能源汽车市占率进一步提升,崔东树表示:“纯电动乘用车的产品覆盖从A00级到最高端,而燃油车由于受汽油机的技术约束,A0级和A00级的市场不断萎缩,A00级甚至基本为纯电动车型,这样导致燃油车的市场覆盖度低于纯电动车,因此纯电动车将有更广大的市场空间。”
此外,对于2023年1月是否能迎来车市“开门红”,乘联会方面认为,可能要等到2月车市才能进入增长期,而对于1月则给出“极度低迷”的判断。乘联会方面表示,虽然1月有18个工作日,但节前生产和销售时间仅有正常的60%。加上2022年12月的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退出和新能源车补贴退出前已经透支了1月的部分需求,因此对1月车市预期不高。
“每年1月的‘开门红’是地方政府和车企的共同努力方向,但由于经销商的库存依旧较高,春节前的补库力度不会特别大,因此1月的批发零售总体偏低。而2月车市应该能明显回暖,节后车市会有一波入门级消费者的购车潮。”崔东树表示,随着“新十条”的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快速恢复常态化生活。春节后的生产生活应该会提早规划,这对春节前后的2月车市是很好的促进,2月才是真正的“开门红”。
整治商品过度包装等问题 市监总局公布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18日消息,春节临近,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弘扬简约绿色的消费风尚,防范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反弹回潮,震慑打击蟹卡蟹券经营中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第三批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整治商品过度包装、蟹卡蟹券等问题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1月1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配合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对北京市蟹卡蟹券经营秩序开展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对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区域摆放的20本“金秋蟹礼”的宣传画册中有“因为信赖·所以选择 3000+跨界合作”等介绍,该店无法提供与相关合作方的合作协议。经查,该店是“蟹祺汇”品牌大闸蟹的北京特约经销商,从事该品牌阳澄湖大闸蟹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为凸显品牌效应,吸引消费者关注,扩大销售市场,在经营场所展示自行设计的“金秋蟹礼”宣传画册,在没有实际根据的前提下,杜撰了“因为信赖·所以选择 3000+跨界合作”及部分合作客户信息等宣传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行为
2022年9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销售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月饼搭售其他商品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行为。
经查,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2022年9月6日销售奶黄流心盒装月饼,净含量400克/盒,销售价格为每盒98元,标称生产商为肇庆市嘉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9日。当事人将以上部分盒装月饼与水果礼盒搭配销售,违反《公告》“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的要求。同时,当事人还将以上部分盒装月饼与水果混装,制作成新的月饼礼盒进行销售,礼盒内含有月饼和多种水果制品,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要求,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9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告》,对当事人将月饼搭售其他产品行为进行行政指导,责令其改正违反《公告》的销售行为。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行为。经复查,当事人已于9月6日全部下架相关礼盒,并将盒装月饼与水果礼盒搭配销售的宣传删除。
三、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纠正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销售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2022年8月31日销售规格名称为“相逢时节”的月饼礼盒,礼盒上层为6枚月饼,下层为2罐茶叶,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标示销售价格为398元/盒。当事人购买月饼、茶叶及包装盒,自行制作包装成礼盒并对外销售,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8月31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9月2日复查,以上月饼礼盒套餐已下架。
四、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月饼包装成本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8日生产销售24套月饼礼盒,采购礼盒包装成本为25元/个,根据装入的月饼不同,最终销售价格从80元到150元不等。销售价格80-100元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25%到31.25%之间,销售价格100-150元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16.67%到25%之间,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销售价格的15%”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8月31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当事人当场将上述月饼作下架处理。经9月5日复查,上述月饼礼盒已下架。
五、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26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销售月饼包装空隙率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2022年8月26日销售规格名称为“合家欢月”的礼盒月饼,净含量600克/盒,销售价格268元/盒 ,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经现场抽样检测,并经当事人确认,该规格月饼包装空隙率为55%,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月饼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8月26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经营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
六、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纠正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纠正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销售月饼包装空隙率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2022年8月18日销售的规格名称为“至尊燕窝月饼”的月饼礼盒,销售价格538元,标称生产商乐迪嘉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经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检验,上述月饼的包装空隙率为67%,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月饼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商品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8月23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9月8日复查,当事人已对存在过度包装问题的月饼作下架处理。
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4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在前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集中整治“蟹卡蟹券”问题专项工作中,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现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售卖大闸蟹礼品卡和大闸蟹礼盒,在其宣传页面显著位置存有广告内容“送领导”字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广告内容为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八、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阳澄湖蟹赢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2年3月23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苏州阳澄湖蟹赢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在前期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大闸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网店进行了抽查。在公证处的公证下,抽查购买了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阳澄联合大闸蟹提货礼券”1张,价格618元。礼券显示规格:“公5.5两、母4两,数量:4公4母,共8只”。兑换后称重结果公蟹平均约4.08两、母蟹平均约2.77两。之后,在公证处的公证下,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又抽查购买了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阳澄联合特大8只现货大闸蟹鲜活螃蟹礼盒”1盒,价格458元。网页标称规格:“公蟹5.3两、母蟹3.8两,共4对,共8只”,兑换后称重结果公蟹平均约4.74两、母蟹平均约3.59两。根据当事人网页宣传的7%失水率计算,两次抽检结果中大部分螃蟹均未达到其宣称的重量,存在缺斤短两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当事人曾两次因同类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综合上述因素,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从重处罚。(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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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