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家庭、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怎么做?******
随着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依据新冠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防控办环境整治消毒专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新冠病毒感染消毒提示,详见 ↓
新冠感染者康复期间居家消毒
1. 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 感染者与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接触时双方均佩戴口罩,讲究咳嗽礼仪,注意手卫生。
3. 在做好居室日常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居家加强开窗通风,重点做好餐饮具、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共用区域感染者每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4. 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5. 感染者转阴后对感染者使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对于不适宜消毒处理的物品,如书籍、贵重物品,可通过密闭封存、室温静置7至10天方式进行处理。
6. 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时居家以擦(拖)拭、浸泡消毒为主。使用常规家用清洁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公共场所消毒
7. 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8.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9. 公众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清洁消毒,根据使用人员数量相应增加消毒频次。
10.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1. 垃圾收集清理时,塑料袋严密包扎后,用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再运送至垃圾投放点。
12. 工作人员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重点单位消毒
13.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安排专人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应经过规范的消毒培训。
14. 幼儿、学生和老人等所在的室内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必要时使用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开展消毒。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15. 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食品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严格手卫生。冰箱内储存的食品如果受到污染,应按垃圾处理;冰箱内壁、物品外包装如果受到污染,在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进行消毒处理。
16.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17. 对于幼儿、学生和老人等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餐桌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18.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9. 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注意事项
20.消毒方法优先选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的方式。
21. 消毒液要现用现配。消毒剂尤其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并防止溅到眼睛。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22.消毒液应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化学成分混合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23. 消毒应科学规范,避免过度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喷雾进行消毒,不使用酒精对空气或大面积喷洒消毒。
24. 消毒剂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避免与药品混放或儿童触及。(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央视新闻客户端)
部分需求提前透支 新势力车企1月销量集体遇冷******
截至2月2日,比亚迪、蔚来、理想、小鹏、极氪等车企披露了1月销量情况。受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叠加新能源车“国补”2022年末退出,部分需求提前透支,2023年1月新能源车销量环比大幅回落。其中,零跑销量环比下降87%,小鹏销量环比下降54%。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国补”的退出,地方补贴或成为刺激新能源车消费的主导。同时,新能源车企降价,将带动终端销量增长。
销量环比回落
比亚迪、广汽埃安等传统车企以及“蔚小理”等新势力车企1月销量均环比回落。从造车新势力阵营看,“蔚小理”变成“理蔚小”。
1月,理想交付汽车15141辆,环比下降29%,销量超蔚来和小鹏之和。蔚来、小鹏分别交付8506辆、5218辆,环比分别下降46%、54%。
哪吒汽车交付6016辆,环比下降22.8%,超越小鹏位列新势力交付榜第三。哪吒汽车为2022年新势力销量冠军。
此外,赛力斯1月新能源汽车销量达4885辆,环比下降70.6%,同比增长38.78%。
极氪和零跑下滑较为明显。1月,零跑共交付汽车1139辆,环比下降86.6%,同比下降85.9%。极氪1月交付汽车3116辆,同比减少11.7%,环比减少72.5%。极氪表示,经过21天停产升级,极氪智慧工厂已于2月1日复工。
传统车企方面,比亚迪和广汽埃安依旧保持较强竞争力。1月,比亚迪销售新能源汽车15.13万辆,环比下降35.7%,同比增长62.4%。根据乘联会预测数据,1月新能源汽车零售36万辆左右。比亚迪占据超40%的市场份额。
此外,广汽埃安1月销量依旧过万,达10206辆,环比下降66%。
车企“以价换量”
对于1月新能源汽车销量环比回落,业内人士表示,受补贴退坡和春节假期影响,1月新能源汽车销售整体数据弱于正常表现,但仍属乐观。
对于1月销量环比降幅较大的原因,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达到了一个瓶颈阶段。前期,新能源车型涨价过多,订单较少。而特斯拉等头部企业降价,消费者出现观望情绪。
业内人士表示,特斯拉、小鹏、赛力斯等车企采用“以价换量”的模式,有望进一步拉动2月销量。
赛力斯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1月赛力斯部分车型降价幅度达3万元。随着活动的持续,AITO问界系列车型的订单稳步增长。
2月2日,蔚来宣布降价促销,2022款ES6和ES8降幅最高超10万元。北京蔚来直营店的销售人员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活动从2月1日开始,不过优惠10万元的车型比较少。ES6和ES8裸配车型的优惠力度分别为5万-6万元、7万元左右,选配越多,价格越优惠。”该销售人员坦言,此举主要是为了拉动销量。
此外,广汽埃安和五菱汽车等推出了限时优惠政策。
东莞证券表示,多家新能源车企陆续宣布降价,有望刺激新能源汽车销量回暖。国泰君安研报显示,经济复苏和头部新能源车企降价策略一并发力,将带动汽车终端销量增长,2月会有所体现。
利好政策频出
近期,新能源汽车利好政策频出,部分城市延续此前促消费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
海通国际认为,各省市相继出台政策,如对上年补贴延期或推出新一轮购车补贴。2023年,地方消费补贴或成为刺激汽车消费的主导。华西证券表示,2023年车企将继续改善供给,多款重磅新品将交付,包括蔚来ET5猎装版、小鹏G7、理想L7等。新势力车企推出优质供给,交付量有望向好。
展望2023年,东莞证券研报显示,全球新能源车市场有望维持高景气度,预计全年销量增速虽放缓,但仍将实现快速增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