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汇率“六连涨”折射中国经济向好预期******
本报特约评论员
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虽有狂风骤雨,更有辽阔深邃和澎湃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并切实用好我国经济发展的多方面比较优势和有利条件,继续夯实“稳”的基础,持续增强“进”的动能,在更周全的“稳”与更高质量的“进”良性互动中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经济定将不断焕发新气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2023年开年6个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走出“六连涨”,进入6.7元区间。1月9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6.8265,创下2022年8月22日以来新高,调升647个基点。当日离岸、在岸人民币盘中双双收复6.8元关口。1月10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6.7611,再次大幅上调654个基点。这轮自2022年11月开启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反弹回升,至此已累计上涨超6%。
从去年末到今年开年至今,人民币汇率走出了一波反弹回升行情。2022年底以来的人民币汇率大幅反弹、境外资本流入持续增长,充分反映了国际金融市场坚定看好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近期,得益于稳增长政策显效,经济活动加快恢复,给予我国资产乃至人民币汇率更多溢价,人民币汇率得以在一篮子货币中走势领先。不仅是汇率市场,在经济复苏预期的支撑下,全球投资者对人民币资产更是表现出极大热情。展望2023年,国内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对人民币汇率将构成强有力支撑。
消费正在回暖,中国经济企稳反弹明朗。去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不小的困难挑战,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稳固,疫情仍是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因素,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应当看到,这些问题是前进中的困难挑战,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
在刚刚过去的元旦小长假期间,全国各地烟火气升腾、百业回暖。相关部门的数据作出了有力的说明——元旦假期全国铁路日均发送旅客较去年11月份增长109%;国内旅游收入265.17亿元,同比增长4.0%;新年首日,全国营业影院数量创下近10个月以来的新高;“2023全国网上年货节”首日,全国网络零售额452亿元,比去年年货节首日增长了6.5%。
尽管疫情并未完全结束,但生活正在被一点点焐热,消费正在加快回暖,传递出中国经济向上向好的积极信号。面向崭新的2023年以及更长远的未来,只要我们内心笃定,充满信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中国经济这艘巨轮就一定能够逆风而上、奋楫扬帆,在向上、向好、向着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稳健前行。
宏观政策是推动经济恢复、企稳向上的重要保障手段,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激励工具。2022年我国综合施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组合式手段并举。中国经济航船能在外部风浪的多轮冲击下保持平稳运行,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持续强化政策联动,一系列宏观政策靠前发力、精准有力、形成合力,不断巩固经济回稳向上的基础。经过应对内外部各种冲击挑战的实践,宏观调控举措更加丰富,政策储备工具更加充足,各方面准备更加充分。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2023年要适度加大政策扩张的力度,提高政策效能,更好发挥财政撬动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强调“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今年货币政策力度要够,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投向结构要精准,尤其要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强调“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坚持系统观念、做好统筹兼顾,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就能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虽有狂风骤雨,更有辽阔深邃和澎湃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并切实用好我国经济发展的多方面比较优势和有利条件,继续夯实“稳”的基础,持续增强“进”的动能,在更周全的“稳”与更高质量的“进”良性互动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长期向好前景的中国经济定将不断焕发新气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